門縫裡的大龍貓 作品
第207章 道歉?晚了!(第2頁)
“如果有人開車面相我,那我是否可以理解我對方要開車撞死我?”
“如果有人瞪了我一眼,那我是否可以理解為對方要暗殺我?”
“要是這樣,那還要法律做什麼?世界上所有人都是罪犯了,不是嗎?”
一句又一句。
所有人都傻眼了。
還可以這麼解釋?
但是很有道理啊!
毛都沒捱到,怎麼能說打人呢?
到了這一刻,很明顯所有人的節奏都給帶偏了。
王隊長倒是心裡有數,畢竟是見過這種事情的,但是他知道就算沒有李振民說的這麼輕鬆,但肯定也是定不了罪的。
見狀李振民知道事情差不多了。
於是他幫忙總結說道:“所以,第一,我還手是出於正當防衛。”
“第二,我並沒有追擊,範經理也沒受傷,我的行為並沒有構成防衛過當。”
“第三,範經理從始至終就是仗著所謂的本地人特權在搞事情,我不知道正陽門是否是有這樣的不成文的規定,但我名聲受到了影響。”
王隊長黑著臉攥拳。
他不是生氣李振民,而是在心裡咒罵範金友。
李振民雖然說的有些帶節奏,但是按照他已知的法律知識來說,事情經過還真是這樣。
正當防衛一事完全成立,不嚴重,算是簡單的民事糾紛,只要範金友道歉就可以。
但是看李振民的態度,似乎不像是要道歉那麼簡單,一直抓著範金友仗勢欺人的特點不放。
當然,這也是簡單的民事行為,不算嚴重,但問題是這種事情要上價值上高度,那說大也大。
一般街坊鄰居還好,頂多就是教育批評兩句,但是範金友是街道辦的幹部,是小酒館的公方經理,思想覺悟肯定不能按一般人要求。
再者現在名聲太重要了,要是李振民揪著不放,範金友可能檔案上要留下汙點。
“李振民同志,讓範金友給你道歉,這事就這麼算了吧?”
王隊長臉上掛上了笑容,語氣明顯有息事寧人的意思。
範金友瞪大了眼睛,不敢置信。
然而李振民卻搖搖頭:“你們沒來之前我就讓他道歉和解,但是他不肯,執意要公事公辦,我尊重他的意思,還是覺得公事公辦比較好。”
範金友腦瓜子翁的一聲。
腦海裡想起了之前李振民說的話,給他兩個選擇,一個是道歉,另一個是報警,報警的話就不會這麼輕易結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