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羨魚 作品

第484章 耳光聲響起

“根據我的瞭解,應該會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刑。”

 梁永光說道:“根據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,過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標準分為兩檔:一是過失致人死亡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二是情節較輕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 “也就是說,郭金文最多隻能判七年,如果認定為第二檔,三年牢都不用坐。”

 “沒有其他辦法了?”

 江一鳴皺眉。

 “沒,這是法律框架內的東西,我們無力改變,而且郭金文的父親也在四處活動。”

 梁永光說道:“他希望無罪釋放自己的兒子。”

 “他的兒子是命,別人的兒子就不是命了?”

 江一鳴說道:“你們盯緊點,絕不能讓郭金文逃脫法律的制裁。”

 “好的縣長,我們一直派專人盯著。”

 “除了郭金文的賠償,你們局要先行墊付一部分資金,賠償受害者家屬,降低受害者家屬的家庭負擔。”

 江一鳴安排道。

 “好的,縣長,我們從維穩基金中拿出一筆錢,補償受害者家屬。”

 梁永光說道:“受這件事影響,我們局空出一個副局長以及大興派出所所長的位置,是不是要儘快給我們配備齊全?”

 “你們局劉廣吉怎麼樣?”

 江一鳴詢問道。

 “他是治安大隊隊長,做事縝密,為人正直,我覺得他填補副局長的位置非常合適。”

 梁永光哪能不明白江一鳴的意思,立即順著話說道。

 江一鳴點了點頭道:“大興派出所所長一職,估計保根書記會過問,我們討論沒有意義,不過你可以將人推薦過來,我找機會向保根書記說說。”

 “好的縣長,我回去整理後,交給您。”

 梁永光離開後,唐志超敲門走了進來。

 “縣長,今明兩天的安排是到街道接訪,主要是接訪餐飲管理以及交通方面的問題。”

 “行,我們去走走,瞭解群眾的真實想法。”

 江一鳴站起身道:“順便看看交通局與工商局的治理有沒有效果。”

 在西川縣上任的第一天,他就拉著交通局局長鄭濤、工商局局長吳傑實地體驗,並發現交通與餐飲方面的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