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5章 討論處分(第3頁)

 這份處分決定一出,張雲濤徹底失去了機會。

 “大家有沒有意見,都提一提。”

 魏尚華開口道。

 “我對處分決定沒有異議。”

 龍少臨第一個開口。

 他對張雲濤印象本就不好,再加上他也知道自己的好兄弟江一鳴不希望張雲濤當縣委書記。

 所以,第一個站出來支持。

 “我也沒有異議。”

 馬奇運緊隨其後的表態。

 “我沒有其他意見。”

 相繼有人表態。

 眼看著大家都沒有意見,羅章文知道,自己再不出聲,就真的沒有機會了。

 “尚華書記,我有不同的意見。”

 羅章文說道:“526上訪事件,張雲濤作為縣長,有不可推卸的責任。也應當受到處分。但黨內警告處分是不是有些重了點?”

 “在文化廣場項目上,張雲濤所做的一切,都是聽從蔣宣貴這個書記的指示,他只是執行者。至於在上訪事件中,我聽說他在教職工上訪的前一天,曾經勸說過上訪的教職工,雖然沒起到實質作用,但他畢竟有所作為了。”

 “因此,我不贊成對他進行黨內警告處分。我覺得對他進行誡勉談話更合適。”

 “我覺得章文市長說的也有一定道理,我們黨秉著懲前毖後、治病救人的原則來處理幹部違紀違法問題,應該給張雲濤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。”

 “是啊,張雲濤縣長雖然有一定的責任,但責任應分主次和大小。不能讓能幹事的幹部流汗又流淚,這樣以後哪個幹部還敢做事?

 有兩名常委支持羅章文的意見。

 “另外,我覺得保持新平縣的政治生態穩定非常重要,如果對張雲濤進行黨內警告處分,就無法任命其為縣委書記。一旦他失去了這個機會,就要從外面空降一名縣委書記,這勢必會造成新平縣政治局面的不穩定。”

 羅章文接著說道:“請各位常委們好好斟酌下我的意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