叩角商歌 作品
第60章 匕首(第2頁)
林棲放開了韁繩,任由梅染跟著隊伍走,看著官道上揚起的陣陣塵土,他第一次意識到,原先自己的想法是多麼不切實際。
一連五天,林棲都不知在沉思些什麼,若是沒人與他說話,他就一臉空白地坐在馬上。
終於霍明朗看不下去了,當晚紮營的時候,拿了乾糧去火堆旁尋林棲。
“前幾日我話說重了,來給你賠罪。”他將饃烤熱,扯了一半給林棲:“我往後再胡說,你直接跟我動手就成,我保證沒有怨言。”
林棲接下,狠狠咬了一口,話說的含混不清:“賠什麼罪,你也沒說錯。”
“那你這兩天看著跟丟了魂似的,滲人。”
林棲將饃嚥下去,神色有些悵然:“是我忽然想通了。”
他望著黑沉的天邊:“我離京前還在想,若是我與傅延兩情相悅,我爹八成會把我的腿打斷,傅太傅十成十會把我另一條腿也打斷,但只是用兩條腿換一個傅延,我想不到天下還能有比這更值當的生意。”
霍明朗張了張嘴沒說話。
林棲繼續道:“興許是我家所有人都太過隨性了,我起初察覺喜歡上傅延時,並沒有意識到有任何不妥的地方,我在草原長大,我爹從小教導我和林芸,若是遇上心悅的人,儘管去追求,我想,若是天下人都不同意,我便帶著他離開京城,隱姓埋名,家世名聲,我不在乎,可我考慮過千萬種可能,偏生忘了考慮傅延,考慮傅延是否在乎這些,他是否會對我心悅。”
“我想了這麼些天,發現結果都是,傅延似乎沒可能會同意與我在一起,他那樣一個克己復禮,端方雅正的君子,斷然做不出叛經離道與我私奔這樣的事來,啊,又想岔了,怎麼就又到私奔了,他壓根就不會和我兩情相悅。”
林棲又咬了口饃:“我實在該慶幸,沒將此事鬧的人盡皆知,否則往後能不能見到傅延都還成問題,如今就只有你與聶芙知道,哦,還有林芸。”
“林芸為何會知道?”霍明朗問。
一連五天,林棲都不知在沉思些什麼,若是沒人與他說話,他就一臉空白地坐在馬上。
終於霍明朗看不下去了,當晚紮營的時候,拿了乾糧去火堆旁尋林棲。
“前幾日我話說重了,來給你賠罪。”他將饃烤熱,扯了一半給林棲:“我往後再胡說,你直接跟我動手就成,我保證沒有怨言。”
林棲接下,狠狠咬了一口,話說的含混不清:“賠什麼罪,你也沒說錯。”
“那你這兩天看著跟丟了魂似的,滲人。”
林棲將饃嚥下去,神色有些悵然:“是我忽然想通了。”
他望著黑沉的天邊:“我離京前還在想,若是我與傅延兩情相悅,我爹八成會把我的腿打斷,傅太傅十成十會把我另一條腿也打斷,但只是用兩條腿換一個傅延,我想不到天下還能有比這更值當的生意。”
霍明朗張了張嘴沒說話。
林棲繼續道:“興許是我家所有人都太過隨性了,我起初察覺喜歡上傅延時,並沒有意識到有任何不妥的地方,我在草原長大,我爹從小教導我和林芸,若是遇上心悅的人,儘管去追求,我想,若是天下人都不同意,我便帶著他離開京城,隱姓埋名,家世名聲,我不在乎,可我考慮過千萬種可能,偏生忘了考慮傅延,考慮傅延是否在乎這些,他是否會對我心悅。”
“我想了這麼些天,發現結果都是,傅延似乎沒可能會同意與我在一起,他那樣一個克己復禮,端方雅正的君子,斷然做不出叛經離道與我私奔這樣的事來,啊,又想岔了,怎麼就又到私奔了,他壓根就不會和我兩情相悅。”
林棲又咬了口饃:“我實在該慶幸,沒將此事鬧的人盡皆知,否則往後能不能見到傅延都還成問題,如今就只有你與聶芙知道,哦,還有林芸。”
“林芸為何會知道?”霍明朗問。